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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推出“人才政策10条”配套政策

      呼和浩特市“人才政策10条”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就我市推进人才政策落实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及解读。

  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磊介绍了我市人才政策及兑现办理有关情况。

  据介绍,我市现行的人才政策,主要是“1”个总纲,“6”个支撑,概括起来就是“1+6”的人才政策体系。“1”是《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这是我市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首府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人才政策10条”围绕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提出了一系列导向性强、含金量高、覆盖面广的政策举措。“6”是“人才政策10条”的6个配套性实施方案。这是我市人才政策体系的重要框架,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的“施工图”。包括进一步推进城镇落户的《若干措施》、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支持企业上市《若干措施》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为确保新一轮人才政策落到实处,围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我市进一步强化机制措施,建立健全了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做好整合融合结合的文章,构建了左右衔接、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再造了政策兑现全链条,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严丝合缝、衔接顺畅,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精准落地、精准操作。

  在制定具体操作流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精简流程,突出易操作。全面优化兑现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填报事项,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办结,力争达到材料最简、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效果。二是提高效率,突出快速办。为方便办理,设立“线下+线上”同时办理两条线,为大家提供“管家式”“保姆式”“一站式”服务。线上通过App,动动手指即可直接申报,同时,线下也开通了专门受理窗口,可进行现场办理,力争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为大家提供服务。三是闭环管理,突出兑现实。形成工作闭环,进一步压实了责任,确保每一个环节衔接顺畅,每一项政策精准落地、及时兑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兰军就《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作了介绍。

  关于租购房补贴政策。市人社局推出了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政策。租房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19年6月22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3个月、在呼无房且租房居住(租房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3日)等条件后,可申请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月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购房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16年6月22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1年以上、2021年6月22日后首次在呼购房等条件后,可申请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首次在呼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每年6月、12月集中办理租购房补贴业务,6月24日将开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受理时间为6月24日-7月24日,申请人可登录“丁香扎根”App或到市人社局提交要件。市人社局将与市住建局联合对租购房补贴的申领进行审核认定,请关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创业方面,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范围及标准是∶对在呼和浩特市地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可申请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600万元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业项目,可免除反担保要求。市四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市人社局2楼大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旗(县)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地所在旗(县)就业服务部门申请。

  在就业方面,“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人才一次性人才奖励范围及标准是∶全市“六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新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人才奖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奖励范围及标准是∶中小微企业招聘应届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满12个月社保的,可申请吸纳大学生奖励,每新招聘1人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

  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政策。高层次科技人才是“最稀缺”的人才资源,是科技创新最核心力量。《实施办法》提出对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励政策。受理范围及奖励标准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可申请10万元建站补助,上述政策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通知发文后予以兑现发放;对于在站期间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博士后所在企业携带申请落实建站补助报告、建站补助经费申请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携带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审批表、花名册、进站备案证明、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进行办理。

  市人社局将于6月24日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申领、博士后工作站奖励项目等相关政策实施公告。咨询电话∶0471-396031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朱艳梅介绍了科技创新领域五类人才项目相关情况。

  据介绍,根据《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和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我市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吸引高端人才、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在首府集聚发展,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将首府打造成为北疆具有影响力的人才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科技创新领域共包含五类人才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和资助标准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

  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旨在以更大力度吸引国内顶尖人才和各类领军人才解决我市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难题,有效突破产业瓶颈。根据人才引进方式及对其实施科研项目的综合评价,刚性引才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资助,柔性引才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并可计提绩效支出奖励个人。申报条件∶刚性引进人才应在我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柔性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聘用协议等。

  (二)“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

  “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旨在以我市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鼓励其吸引区内外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等优势资源组建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根据对联合体实施科研项目及建设方案的综合评价,对支持建设的创新联合体,每个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申报条件∶在呼企业(理事长单位)牵头高校、科研院所、金融单位等组建的联合体,联合体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及建设方案,成员不少于5家,签定不少于三年的合作协议。

  (三)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

  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旨在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呼设立高端研发机构,对接我市主导产业开展科研攻关,推动我市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根据对合作共建研究院建设方案及实施科研项目的综合评价,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并免费提供研发办公场地。申报条件∶该高校或院所应已与市政府签定合作协议,研究院具有在呼独立法人资格,派驻来呼研发人员不少于总人数1/4,且8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合作期内至少有15项成果在呼落地实现产业化,并为我市培育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

  (四)“人才飞地”项目

  “人才飞地”项目旨在支持企业在区外人才技术密集地区建立各类孵化平台载体,并促成孵化研发的成果和项目在呼转化。根据“人才飞地”孵化研发的成果和项目在呼转化绩效,给予建立单位50-100万元奖励。申报条件∶“人才飞地”设立满1年,有固定办公科研场所、稳定经费来源和团队,有与我市产业关联的孵化项目和成果且在呼转化。

  (五)评选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旨在选拔奖励具有领头雁作用、对我市作出贡献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激发人才活力。根据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和经营业绩的综合评价,对获选人才个人,每人奖励10万元,对获选团队,每个奖励20万元。申报条件∶人才近三年应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且其成果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或为创办企业中自然人股东且有创业成效;人才所属企业须在呼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年均缴税50万元以上。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五类科技创新领域人才项目,目前已对每一类项目制定了工作指引,工作指引中详细规定了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资助标准和应提交的申报材料,拟于6月24日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可以在网站查询了解。申报时间∶科技创新领域各类人才项目拟于6月24日正式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本年度各类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50日。

  申报方式∶登录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人才10条科技创新领域项目申报系统” 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办理程序∶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属地或归口科技管理部门在线审核推荐项目并受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期结束后,由市科技局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公示立项等程序,并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公布立项结果,同时办理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手续。申报咨询专线∶0471-3664500;申报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人才是创新发展的第一战略资源,没有人才优势,就没有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近日,我市刚刚入选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成为自治区唯一一个入选城市。今后,我市将持续聚焦人才宜学、宜居、宜业,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厚植人才发展沃土,汇聚创新发展动能,为广大才俊创造最优越的生活条件、最优质的发展环境,把首府建设成为卓越人才向往之地、人才活力迸发之地、人才生态典范之地。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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